主题:  网上骂人是否侵权?

绿姐 | 5D荣誉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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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7/24 19:18:02
被誉之为“网络律师”,受理过多起著名网络侵权官司的北京某律
师事务所知名律师陈志华在接受采访时说:“网络存在着虚拟的成分,
但它又不是绝对的虚拟,用网名对网名进行网上侵权,它只是侵权的方
式不同,载体不同,但使用法律原则是一样的,无须争议的。本案是一
个很典型的案例,只要查实网名者的真实姓名,侵权事实就成立,何况
他们在网下都相互认识呢!此案的判决对制约网上言论、净化网络空间
有着积极的意义。”

  鼓楼法院民庭庭长冯玉忠在接受采访时说,这起网络侵权案其实不
难认定,首先被告具备故意行为。他明知原告的网名和真实姓名且相互
熟悉,却在网上长时间发帖侮辱对方,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其次,被
告的许多言论侮辱了原告的人格尊严,这有证据证实。再次,被告明知
有许多网友知道原告的网名和真实身份,其言论的无限扩散性,自然对
原告构成伤害。此案的判决不仅有法可依,而且对规范网络运营、营造
良好的网络环境是十分有益的。

(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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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1/7/24 19:19:41
曾引起社会特别是众多网民关注的“红颜静”
诉网友“大跃进”名誉侵权案,昨天上午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
院开庭审理,双方在激烈交锋2个多小时候后,法院依据大量的证据事实
作出一审判决:“大跃进”侵权事实成立,被判在侮辱“红颜静”的e龙
网站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用网名公开侮辱
网名网友而输官司,这在我国尚属首例。有关专家在这一案件尘埃落定
之后指出:此案的判决不仅将载入中国互联网史册,而且也警示人们,
虚拟的网上世界并不虚幻,胡作非为、任意侮辱或攻击他人,将要承担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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