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关于当年的中美撞机事件

阿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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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6/5/25 9:21:06
问一下:当年美国飞机在和王伟撞机之前,有没有进入中国领空?



海飞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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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6/5/25 9:38:34
小麦上!回答!




秀发去无踪,头屑更出众 —— 信赖海飞丝


芥末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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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6/5/25 9:44:09
涉及军事机密以及中美两国关系,我虽然知道一些,但不予回答,太敏感,哈哈哈阿哈


下一个目标:吴哥窟

阿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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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6/5/25 9:51:51
得,下任外交部发言人就是你了。



芥末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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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6/5/25 10:01:51
外交部不要我,怕我一冲动把日本记者给打了


下一个目标:吴哥窟

从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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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06/5/25 10:18:14
阿鼠妹妹怎么今天才想起这个问题呢?



阿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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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06/5/25 10:48:35
五年前太忙,没顾得上仔细看新闻。当年国内舆论汹涌,我以为老美进入中国领空把王伟撞了。今天跟人议论此事,才知道美国那边为什么坚持不道歉,人家说他们只在international airspace,后来撞机之后才进入中国迫降。

引用: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3月11日发表的《2001年美国人权纪录》中指出:“美国军用侦察机在中国近海上空违规飞行,造成中国飞机机毁人亡,且未经中方允许,擅自进入中国领空,降落中方军用机场上,严重侵犯中国主权和人权。”



M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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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06/5/25 10:55:49
maga是这方面的权威!



爱谁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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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06/5/25 10:58:27
碰碰车该怎么玩?

戈秦

中美撞机,作为一个事件,恐怕不久就会落幕,但是到现在为止所反映出的问题,尤其是中国政府和民众方面的问题,值得我们长久反思。
  1. 关于事件的总体看法。
  首先,美国的侦察活动为合法活动。从中国国家利益来说,侦察活动当然不是友好的活动,但是仅此不足以认为其为非法而可以禁止之。很多“国际法学家”说在专属经济区上侦察似乎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58条,恐怕没有根据。该条第3款说他国行使权利(包括“飞越自由”)是要适当顾及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沿海国有什么权利呢?公约绝对没有规定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上空的主权性管辖权,也没有规定沿海国“不被侦察”的权利,其权利全然是经济性的权利。如果说侦察活动的合法性存在疑问的话,那么长久的国际习惯似乎也已经可以形成具有约束力的国际习惯法。这种侦察活动的进行十分广泛(当然美国居多),似乎没有听说哪国政府对此提出过抗议,中国也没有过。更何况,美国不是公约的签约国,根本不受公约约束。
  其次,中国飞机的拦截合法。侦察合法,中国飞机也到天上转悠转悠,当然“更”合法。就好像一片荒地,你上去跑合法,我上去也合法。但是,如果就你一个人,你爱怎么溜达、翻跟头都可以,但是如果我也上去了,就应当互相防止损害对方。虽然这里没有什么公认的绝对的交通规则,但是应当有某种惯例存在。美军布莱尔说的就是这个,我不是国际法专家,无法认定其说法是否正确,但是是有这种可能性的。即便没有规则,还是可以从飞机的技术特性、双方位置等,得出一个合理的在当时情形下的双方行为准则。
  第三,飞机碰撞以后,美国飞机迫降中国。中国对美国飞机和人员有扣押权。中国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所在国,有权行使司法管辖权。美国要求立刻还人还机,毫无理由。美国无法主张对造成中国人死亡、犯罪嫌疑人身处中国境内的案件,自己到更有管辖权。但是中国仅仅有为了调查“交通事故”的目的而扣押人机的权利,没有别的权利。
  第四,美机迫降,是否为非法侵犯中国领空?应当不是。美机为受伤以后别无办法的迫降。当然,是否真的毫无别的办法,中国有权在调查确认了飞机当时的损坏程度以后,确定其进入中国是否合法。
  第四,还有一个理由是,美国飞机降落中国,理论上可能对机场和其他有关国家安全的设施等进行了间谍活动,所以中国有权对飞机上的有关仪器进行彻底检查,以确保国家安全没有受到损害。即美国飞机有在中国境内从事间谍犯罪活动的嫌疑,中国无疑有权调查。但是对于美国飞机在领空外获取的情报,以及与此无关的事项(比如机器的性能等),没有什么权利。
  2.中国的正确做法。中国应当在第一时间宣布事件的发生,包括中国方面认定的事实(最好不要把话说满,因为短时间内不可能差清楚),要求美国道歉,并表明扣押人机的目的为上述目的,而不是为了窃取美国技术。在美国强硬的时候,应当顶住。现在的问题时,双方对事实有争议(美国说错误不在美方)。既然如此,中国应当懂得退一步,在继续要求对方道歉的情况下(可以软一点了),可以邀请美国专家来华,共同询问美机飞行员和有关人员,勘察飞机,在双方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检查机上设备等。这一切当然由中方主导,请美国人来只是增加透明度,让美方免去怀疑。如果还是不能够又一致结论,可以提交国际性的中立专业仲裁机构认定,约定双方会尊重其裁决。如果美方错误,美方应当道歉。如果中方错误,中方则不必道歉,因为中方损失远远大于美方,我想这点特权美方不会不同意。当然这些都不必明说出来。美国军人,可以一直扣押。当然,在时机上,可以灵活掌握,比如可以拖几天以后在进行,上飞机了解情况和技术,如果可以偷偷进行的话,也未尝不可以做。如果上去一看,已经毁的差不多了,就充充君子。在政治谈判中,要求美国减少或者停止沿海侦察,都是可能的。
  3.那么中国政府实际做的如何呢?中国政府首先反映极为缓慢,然后就宣布了模棱两可的事实认定,其中特别对于空难发生地点为何种国际法地位语焉不详,所以网络上的公众立刻认定发生在中国领空(离海南岛这么近,还不是领空吗?这是一个非常普遍的说法),并且引起公众的强烈愤慨。在美国对事实有异议的情况下,不提出任何有效的双方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只是单方强调我方理由,并坚持美国道歉,显然美国在事实有争议的情况下是不可能道歉的,所以纯粹是把自己放在不太讲理的位置上,要求美国做其不可能做的事情,极为不智。扣押美国士兵可以,但是理由一直不说,为什么不明确说是为了调查事件真相,行使司法管辖权?倒好像是当作人质,做政治交易的筹码。
  4.中国政府完全可能做的即保住国家尊严,有树立起愿意理性、和平的在法制的轨道上解决国际纠纷的形象。而且,这之中也不是没有政治筹码,美国飞行员可能是有罪的(“交通肇事”),中国可以放人,但是要换取相应的利益,还有赔偿的问题。当然,中国政府可能也是心理有鬼,很有可能就是飞机飞得太近造成的,如果提交国际机构以后发现中国没有道理,道歉得不到,还失去了面子。其实这本无所谓,因为在国际裁决中败诉本身并不丢脸(欧洲人权法院的案件中,各国政府败诉率大约在百分之六七十。而且,败诉之后各国从来自觉执行判决。谁因此而失掉国际声望了吗?),反而是愿意接受国际游戏的公平规则本身就值得尊敬,这一点中国过去的纪录并不好。而且,尊重事实的情况下没有得到道歉,也不能说有什么吃亏。至于美国在被认定为有错以后如果还不道歉,那么公道完全在中国这边,如果中国赢得了全世界的同情,对方不道歉恐怕更是一件好事,那就是更加让人觉得美国霸道,而中国讲理而且有节制,中国尊重国际社会而美国不把世界放在眼里。总之中国显示出对于有关国际游戏规则的陌生、排斥和僵硬古板。
  5.中国政府的小九九,就是通过煽动民族主义情绪,确立自己国家利益捍卫者的形象,进而补救因为腐败和经济困难、农村凋敝而不断流失的政权合法性。当然,也许还沉浸在如同慈禧太后那般认为民气可用、毛泽东认为气多钢少死个两亿人照样可以打赢战争的神话里面。开始的时候,不说事件发生在领空之外,显然是煽动民族情绪。此后在御用的国际法学“家”的证明中,不断强化公众认为美国毫无任何道理,自始至终都违反国际法而且极端蛮横。官方报道中还说王伟早就被美国人盯上了,似乎美国人是有意要消灭这个英雄飞行员,纯属胡扯(美国有王伟资料十分可能,但是消灭个飞行员有任何意义吗?),进一步煽动情绪。现在好了,老百姓煽起来了,要求美方道歉已经骑虎难下,看如何收场吧。
  
出了纠纷,人都拣对自己有利的说,本属人之常情,似乎不错。但是常识告诉我们,日常的这种纠纷只能够不了了之,不会存在对方完全接受此方观点的可能。其实一般生活中大家也并不奢望对方认同自己的诉求。在一般诉讼中,由于有一个中立而权威的法官,通常可以得出法律上公正的裁决,所以双方都可以或者必须接受其正当性。所以,在国际争端中,尤其和超级大国有争议,不本乎诚信,不考虑对方是否可以接受就提出很高的要求,最后丢脸的只能够是自己。必须寻求双方共同接受而且双方都能够保全面子的做法,意气用事是没有意义的。至于煽动民族情绪,只能够让事情更坏。还好美国人一开始蛮横霸道,对中国失踪飞行员不闻不问,给中国添了分,显得中国受害又受气。如果美国人开始就抱低姿态,则中国又会被世界笑话。
  6.题外话:文革离我们有多远?
   至于在事件中网民们所体现出的嗜血、无知、冲动、对道义的轻蔑、对暴力的崇拜等,是这个事件中是我印象最为深刻也最为忧心的。我居然发现歌颂党、怀念毛泽东的大量言论。至于稍稍说点要理性一类的话的人,马上被指为汉奸,众人声讨,必欲诛之而后快。一篇网上文章说中国在法西斯化的前夜,对此我似乎倒不过分担心。不过中国似乎的确处在第二次文革的前夜。一旦出现严重的政治危机(比如腐败引起了极大骚动),政府会利用外患(比如台独问题),纯熟地煽动起狂热的民众情绪(已经经验丰富了),然后将矛头指向投靠美帝的自由派知识分子和某些政府要除掉的官员,宣布几起“查有实据”的卖国罪行,用内线去组织“热血青年”冲击“敌对”分子,搞群众专政,政府倒不一定直接出面参与,可以明着反对暗中鼓励,必将可以将独立知识分子和民间力量一网打尽。那个时候,这个自由散漫的牧场恐怕就要改作军马场了。


我看到的一篇文章...
如果贴这不合适,可以把删了..





阿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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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06/5/25 11:16:03
了解了,谢谢种子。好奇杀死猫啊。



芥末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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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06/5/25 11:17:01
其实那次是有阴毛的,不是人们想象的,所以上面的评论是片面的


下一个目标:吴哥窟

神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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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06/5/25 11:51:59
反正这件事情告诉我们,如果遇上美国飞机就是直接把他撞下来。
太家充分注意到一点是掉到中国的是件侦察机,连间谍都不是直接是带着武器的战士,不是啥旅游团,或者美国老太太。



吃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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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06/5/25 12:12:07
毛...美国出兵打伊拉克,
怎么没人去说是合法违法呢,
那些平日里喜欢叫嚣的人,
怎么都变得沉默了呢,
用吃西瓜理论来说就是,
别说扣你几个人,就是扣你更多人,也不用看你脸色



像猫的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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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06/5/25 12:29:12
这段时间我还在想那名飞行员叫什么名字呢,现在终于记起了,
我经常把他和杨利伟的名字混在一起,当然我知道他不叫杨利伟。。。。


my blog:cat817.blog.5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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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情你看到的未必是真的,真的你未必看得到。。。

跳舞的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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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06/5/25 12:41:16
当年美国炸中国大使馆的时候


不就是因为那里放了点不该放的东西嘛~
道听途说道听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