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2/9/29 11:12:34
带我流浪吧
(一)
我在一家做报纸情感版的编辑,坐在电脑的前面编织各种各样的爱情故事。这个城市里面有形形色色的人和形形色色的爱情故事。我在每个人的爱情故事里穿行,用我的小小情感给这些故事粉饰装点或者是延伸的空间。
在文字的空隙里,我也会想,我会拥有什么样的爱情故事。
或许是打着高尔夫,抽着雪茄,在我不经意的时候送我CD香水的。
或许是弹着吉他,在月光下念着给我的情诗,然后送我一只毛毛熊的。
或许是有人拣到我的钱包,从我身后叫住我,“对不起,小姐,我拣到了你的爱情。”………………
(二)
从东直门到建国门,再从建国门到南礼士路。每天上午和晚上我都这么枯燥的行走。东直门的地铁在修电梯,里面满是蒙蒙的灰尘。我一到地铁口就听到了摇滚乐的声音。
我并没有想到这会是人坐在地铁通道里边弹边唱的,更没有想到这个唱歌的人居然是在卖唱。
我极不忍心看他脚边凌乱的钱。而他的脸上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超不过23岁的男人,长长的头发颓废的遮住了半边脸,眼睛里面没有任何的光泽,时不时的抬起眼睛瞟一下行人,也是冷冰冰没有半点生气的。
一个抱着小狗卖的小女孩因为拽了一位先生的裤子而被他扔到地上了。女孩摊在地上呆呆的看着不远去被摔着叫唤的狗,男人却扬长而去。歌手站起来提着吉他走到那个男人的面前。那个男人骂了一句神经病。歌手抬起手煽准备他一个耳光,却又静静的蹲在地上抱起小狗,很爱惜的摸摸它的毛。
“多少钱?我把它带回家。”那个女孩轻轻的嘟哝了一句“50”。我从歌手的怀里抱起小狗。那时,我的手轻轻的滑了一下他的手掌。浑身触电了一样。
他瞟了我一眼,我慌慌张张的走了。走的时候用另一只手摸着碰了他的手。然后又轻轻的放在唇边吻了一下。
(三)
我把那只狗取名叫“妖妖”,本来是想叫“摇摇”的,就是摇滚的意思。又觉得妖妖这个名字比较酷。
睡觉之前我一直在想那个流浪歌手,不知道他睡在哪里,为什么要以卖唱为生。我想他一定有很特别的经历。
第二天我又经过地铁站,他依然在唱歌。那个时候他在唱一首我最喜欢的歌“你到底爱不爱我?剥掉虚伪也许我会好过……”我靠在地铁的楼梯边墙壁上听着,有点想哭。那是大学里面失恋后喜欢唱的歌。喝过酒,用小女生的声音撕心裂肺唱的。
身边有小孩不停的拽着行人的衣角。“叔叔,给阿姨买朵花吧。”已经习惯了这种招式的先生们不耐烦的甩开孩子的小手。小孩依然会恋恋不舍的跟着那位先生走上几步,希望他能回过头对他说句话。
“给我一支玫瑰花”,我说不知道这支玫瑰花会伤害他的自尊或者是会鼓励他的勇气,也不知道我到底想做什么。我是付上了一张我的名片,小声的对他说“你唱的很棒。”他依然是很漠然的对我说“谢谢。”我几乎是逃离地铁战的,我为我今天的行为感到不可思议。觉得自己简直像个还没有长大的孩子。回到家里面给自己放了满满一浴池的水,我想洗个清醒。
我在浴缸里睡着了。把我吵醒的是手机的铃声。睡眼惺忪的接电话,居然是那个流浪歌手的声音,惊的懒懒的身体差点从浴缸里跳了出来。
“我在派出所。”
(四)
我发窘的站在两个民警的严厉目光中,自己也解释不清楚为什么要跑到这种鬼地方营救这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
“他……他是我的朋友,在家和老婆离婚了来北京解闷。”“这么晚他为什么不回去,在地铁里面晃荡?”“他心情不好,我工作忙又没照顾好他,他就一个人跑出来了,我也在到处找他呢。”“同志,这是我的身份证和记者证,您看您就放他出来吧。”民警一看我是记者,居然稍微的变的和颜悦色一点,放他出来了。
他依然是漠然的跟着我出派出所的门。出门后,看看四周,低头把手插在牛仔短裤里,抖着一条腿。
“去我家吧”
(五)
洗完澡的他就坐在沙发上一口接一口的抽烟。妖妖蹲在脚下添他的脚丫子。
“今天打搅你了。我刚来北京,谁都不认识。进派出所的时候忽然想到你的名片。”“假如你想谢谢我的话,就给我唱首歌吧。”“你想听什么?”“你到底爱不爱我,剥掉虚伪,也许我会好过。”他扔掉烟头就开始唱歌。我开始跟着他小声的复和,后来居然像大学时代一样歇斯底里的叫了起来。于是他把吉他弹的更加天花乱坠,而我简直是带着哭腔了。
后来我靠在沙发上小声的呜咽。我不敢多问他的故事,也不想去了解他,我只感觉到他的存在,并且他的吉他、他的声音。我渐渐的靠着他的肩膀,开始很忐忑不安的,后来很塌实的。
他说“时间不早了,都休息吧。”然后就开始起身到客厅去。
我换上浅蓝色的睡衣,靠在枕头上瞎想。我在想我一天不可思议、滑稽的行为。因为同情?——或者是?
客厅和卧室之间有个玻璃窗,现在它正开着一点。我能很清晰的听见客厅那个男子呼吸的声音。很不均匀,急促……
我一翻身准备什么都不去想的睡觉,gone with wind。
(六)
“你睡着了吗?”我轻轻的摸索到他的沙发床边,轻轻的问。
“没有!”我的心一下子被提的好高,全身都紧张起来。完全没想到是这个回答,本来是希望他没有声音,然后我安安稳稳的回去睡我的大觉,可是……房间好黑,我看不见他。
我感觉到有胳膊把我的身体按在他的胸口。
而他又立刻坐起来把我抱在沙发上坐好,然后去开灯。向我道歉。和我说这是一个男人的下意识行为,并且警告我不要再过来叫他了,特别是用那种压在嗓子眼里的声音。
我调皮的看着一脸严肃的表情,等他说完了停了一会问他“假如刚才我没有推开你的话,你会对我负责吗?”“不会。”他低着头沉默了几分钟回答。
“为什么?”“我没有房子,钞票和所谓的正当工作。”“你会有,你可以去找工作,可以去赚钱……”我没有再说下去。我看的出来我的话语让他很烦或者是想到了什么很烦事情。
妖妖轻轻的扯起了呼噜。后来他的呼吸声音也慢慢的加重起来。
我又冲着玻璃的那边叫了一声“带我流浪吧。”但是没有回答,只有闹钟在一秒一秒没有感情的走。我怀疑他是听见了的。
(七)
第二天起床的时候,我一睁眼就大叫“我要流浪!”而除了我以外什么人都没有了,沙发上很整齐,像是从来没有人睡过。妖妖也醒过来不停的在沙发上走来走去,嗅他的味道。我抱着妖妖,然后吻它,然后哭。
我试图在房间的某个角落找到他给我留下的纸条什么的,但是什么都没有。
第二天,他没有在地铁出现。
第三天,第四天……
直到第六天的时候,那个卖花的小孩给我一把玫瑰,说是那个以前在地铁唱歌的叔叔要他送给我的。
是9朵,9朵代表一生一世。而我再也没有见到他了。
地铁里每天飘来飘去“梦特娇”“颚鱼”,他们的身边踢踢踏踏着各种高根鞋的声音。
各种爱情仍然在我的电脑中打滚,而我的爱情在9朵玫瑰的枯萎气息里渐渐蒸发成若隐若现的一条直线。
后记:
后来的某天我在填写某个莫名其妙的表格。表格被我填的乱七八糟,职业是流浪,工作意想是继续流浪。
生是色狼,死是色鬼。